www.js333.com制度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-> www.js333.com > 校务公开 > www.js333.com制度
学生实习推荐的若干规定 |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7-07-10 浏览次数:31794 |
学生实习推荐的若干规定 一、学生至少在校学习四个学期方可由www.js333.com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推荐顶岗实习。www.js333.com不主张学生自主顶岗实习。 二、为保证学生上岗后的整体素质,凡上岗实习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岗前培训班,接受职业素质、劳动态度、吃苦精神等方面的教育。 三、凡实习学生必须有完备的实习推荐过程方可参加实习,其基本程序是:个人申请→班主任签推荐意见→政教处签意见→教务处签意见→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签意见→单位面试合格→体检合格→交清相关费用,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上岗。 四、学生上岗实习后,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实习的成绩评定,分为优、良、及格、不及格四等。评定成绩由www.js333.com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共同商定,最后由www.js333.com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审定公布。 五、对不及格学生www.js333.com实行召回制度。未经www.js333.com实习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同意擅自离职的学生,必须返校接受www.js333.com纪律处分,并且与在校生一样,参加一切学习活动。 六、凡因迟到、旷工、打架闹事或其他严重违纪现象而被单位开除辞退者,www.js333.com将对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,学生毕业证缓发半年以上。 七、对因各种原因离职又拒不返校的学生,www.js333.com将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。
|
Copyright www.js333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电话:027-83892246(校办) 83220451(招办)83895175(就业办)
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东西湖大道2658号(107国道七雄路口) 鄂ICP备11003672号-1
鄂公网安备 42011202000333号